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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景德镇市第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6-07-17 点击: 作者: 来源: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处 

各有关科研人员:  

接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景府办字〔201648))文件,根据《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景德镇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暨开展全市第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景府字〔200279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景德镇市第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江西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鼓励和调动我市广大社科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科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以更好地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服务,为复兴千年古镇、重塑世界瓷都、保护生态家园,建设旅游名城,打造一座与世界对话的城市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参评时限

凡我市作者在20141 1—2015年12月31期间发表或出版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符合评奖活动办法规定要求的,均可申报参加评奖。  

三、申报方法

由本人按照评奖范围和标准规定,自行选定所申报的项目。可到市社联主页:http://jdzskl.jdzol.net下载评奖相关电子表格。凡申报评奖者须填写统一印制的《景德镇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一式二份),同时报送成果原件和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七份(其中一份原件保留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另外六份隐去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成果原件或成果复印件、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材料需单独装订成册,成果复印件用A4纸打印,需包含封面、目录及成果。

四、申报时间及其他注意事项

申报时间:此次申报科技处将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请与申请者于201698日前将申请材料交至各院系科研秘书处,由各院系科研秘书汇总后于20169917点前交至科技处,同时将电子表格一起发至科技处信箱。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科技处  江毅  6267  电子信箱:tykyc@163.com

 

附件:1.景德镇市第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办法

2.景德镇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

 

                                                   科学技术处

                                              2016年7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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