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研究部门:
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我省科技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驱动“5511”工程的实施意见》,经研究决定实施2016年江西省创新驱动“5511”工程专项计划。现将专项计划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计划类别
(一)重大研发专项。
(二)平台基地计划。
(三)人才团队计划。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符合创新驱动“5511”工程专项计划指南的有关要求。
(二)项目申报单位为在江西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一定科研开发能力和基础,能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条件和资金保障的企、事业单位,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
(三)申报人不能同时申报本次专项同类计划两个以上项目,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进行申报:
1.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等检查过程中被发现有重大违规行为;
2.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多头申报;
3.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
4.项目未经主管部门推荐。
(四)重大研发专项、平台基地计划、人才团队计划的其他具体申报要求详见“2016年江西省创新驱动‘5511’工程专项计划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
三、申报方式
使用《江西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网上申报,由省科技项目服务中心统一受理。江西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可由江西省科技厅官网进入,江西省科技厅网址http://www.jxstc.gov.cn。
四、推荐及报送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应按照指南的要求仔细阅读《项目申报书》,确保申报质量,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负责。对审查合格的项目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按隶属关系报送到相应的业务主管部门(单位)。
(二)各项目业务主管部门(单位)要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和筛选。对同意推荐的项目填写《项目申报书》中的主管部门(单位)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式1份)集中统一报送,并同时制作《推荐项目汇总一览表》(加盖公章),报送省科技项目服务中心。未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推荐的项目,省科技项目服务中心对其纸质材料不予受理。
五、申报时间
请各申报、推荐单位按时间节点完成项目的申报和推荐工作,超过规定时限的将不予受理。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8月30日,截止时间为10月12日18:00。纸质材料报送科技处截止时间10月13日17:00。
联系人:韩晓东 刘卫 8499229
附件:2016年江西省创新驱动“5511”工程专项计划项目指南
科学技术处
2016年9月2日
附件
2016年江西省创新驱动“5511”工程
专项计划指南
一、重大研发专项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驱动“5511”工程的实施意见》确定的战略任务,结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目标,重点聚焦航空和先进装备制造、半导体照明、生物和新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和现代农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组织实施重大研发专项。力争取得一批具有牵动性、集成性和标志性的科技成果和产业成果,部分领域技术水平达到国际领先,重点产品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一)项目要求
1.问题导向。围绕上述战略性新兴产业,在重大战略产品开发、核心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等方面集中力量,部署创新链,实现重点突破。关键技术问题须在充分征求相关专家、部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自下而上由企业提出。要求技术问题来源于生产,应用于产业转型升级。
2.目标明确。要通过解决关键环节的技术难题,进一步提升该产业技术水平,增强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培育和壮大新兴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显著的带动和支撑作用。通过跨领域的技术集成和跨部门的资源整合,力争形成一批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实用性强的研发成果。具体成果的表现类型为:
(1)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或领域关键、核心技术;
(2)有竞争力的产品(装备)、品种或重大示范工程;
(3)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3.任务清晰。要针对上述战略性新兴产业最为紧迫解决的重大核心关键技术,确定研发专项的创新点和突破点。重点任务设置不宜太多,不能是拼凑组装专项。研究开发内容要明确具体。技术指标要凝炼、量化、可考核,并且项目能够在3年内完成。
4.加强协同。项目必须由企业牵头申报,且牵头企业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研发工作基础和产学研合作能力。可联合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依托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和团队,并鼓励与国外、省外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合作。研发专项的组织实施要体现机制创新,实现产学研用结合。
5.强化配套。重大研发专项财政支持强度为500-1000万元/项,要求申报单位筹集不少于4倍资金的配套,即财政科技专项经费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研发投入的20%。
(二)研究领域
1.航空与先进装备制造
研究内容:研究开发新型驱动装置节能技术,总体结构轻量化设计技术并应用;研究开发高性能、高可靠性、长寿命及高附加值和低能耗的关键部件;发展集感知和控制功能于一体的大型成套装备,研发专用制造装备及专业检测设备;研究开发高抗扰自主飞行无人机;发展无人机轻质模块化设计、无人机机载传感器设备集成设计等技术;研究开发飞行员教练装备训练效能评估技术与软硬件平台;搭建通用飞机总体设计优化平台,研究减阻、降噪气动优化技术;研究航空特种涂料制备与涂装技术、航空复合材料工程化应用技术、飞机数字化虚拟制造技术;研究面向航空复杂整体结构件轻量化、整体化、精确化的工艺过程优化、仿真、变形控制及检测技术。
预期成果:综合技术指标和可靠性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研制国内领先的新产品(新装备)1~2个(台套),申请发明专利5项和实用新型专利5项以上,形成1~2项国家/行业的技术标准,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装备的设计及制造能力,预计年新增产值5亿元以上。
实施年限:3年
2.新材料
研究内容:研究环保型高品质冷轧优特钢带集成制造技术与核心装备;研发可用于制备微型、异型粘结磁性材料用的高性能粘结磁粉制备技术;研究特种电磁线开发及产业化示范;研究开发稀土固体激光材料并实现产业化;研究开发低品位复杂钨矿开采与冶炼技术及钨合金新材料产业化;研究重稀土、钨资源利用与精深加工新技术及应用;研究水基挤出技术制备高纯氧化物膜片,开发氧化锆陶瓷膜片;研究耐高温热塑性树脂基PESEKK/碳纤维复合材料的研制及产业化。
预期成果:综合技术指标和可靠性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申请发明专利5项以上,研制国内领先的新产品(新装备)1~2个(台套),形成1~2项国家/行业的技术标准,预计年新增产值达到5亿元以上。
实施年限:3年
3.新能源
研究内容:研究半导体导电专用化学品关键技术及产业化,研究硅基高质量氮化物材料生长技术;研究适用于硅衬底LED芯片独特的封装支架和硅胶封装技术;研究长寿命储能电池关键技术,太阳能智能灯管理系统关键技术研究;研究低衰减高光电转换效率晶体硅技术,实现低成本、高转化效率硅片产业化。
预期成果:综合技术指标和可靠性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申请发明专利5项以上,研制国内领先的新产品(新装备)1~2个(台套),形成1~2项国家/行业的技术标准,预计年新增产值5亿元以上。
实施年限:3年
4.电动汽车
研究内容:研究整车结构设计、驱动电机匹配及其控制系统设计、动力电池匹配及其管理系统设计、整车安全性可靠性设计及验证、整车电子控制及通信系统等设计和制造技术。
预期成果: 掌握纯电动汽车整车设计与制造核心技术,综合技术指标和可靠性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申请国家发明专利3项以上,形成1~2项国家/行业的技术标准,研制国内领先的新产品,并实现批量生产,新增产值5亿元以上。
实施年限:3年
5.绿色食品
研究内容:围绕提升江西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重点突破稻谷或大米、果蔬精深加工核心技术与设备等瓶颈,研发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安全、营养、美味、方便”系列绿色产品;围绕提升江西主要畜禽、水产产业链,突破江西主要畜禽或水产优势良种选育、扩繁、绿色加工等关键技术,开发高附加值绿色畜禽、水产精深加工新产品。
预期成果:开发稻谷或大米、果蔬、畜禽或水产精深加工系列关键技术5-6项,制定产品标准5-6项,培育高产、优质畜禽或水产的新品种(系)1-3个,形成相应的技术规程5-6个,项目承担单位年新增产值3亿以上。
实施年限:3年
6.农业生物技术
研究内容:围绕提升江西水稻种质创新水平,融合应用现代生物技术和传统育种技术,创新杂交稻亲本快速选育技术,创制突破性水稻不育系和恢复系,选育和示范推广优质、高产、安全、高效的水稻新品种。
预期成果:创制杂交稻优势不育系1个或优势恢复系1个,培育适宜江西种植的直播、机械化生产的新品种3-5个(米质达国优二级),育成的新品种在项目实施期间累计示范推广500万亩以上,带动农户增收6亿元以上。
实施年限:3年
7.生物医药
研究内容:研制中医健康食疗新产品;研究开发智能高效、绿色低碳的中药生产新设备;开展抗肿瘤创新药物临床实验研究;研究开发适用于医院或家庭使用的中小型智能化康复治疗设备,以及符合各级医疗机构使用的大型智能化康复训练系统。
预期成果:获得中医健康食疗新产品3~5个;创制2-3套符合中药生产“提质、升级、增效”要求的成套制药设备;完成1~2个抗肿瘤创新药物I期、II期、III期临床实验研究;创制符合国家标准的智能化康复设备5~6个,取得国家产品注册证4~5个。形成1~2项国家/行业技术标准,申请发明专利5项以上,预计年新增产值5亿元以上。
实施年限:3年
8.节能环保
研究内容:研究低品位或复杂难处理铜矿、钨矿高效绿色开采与提取技术,伴生矿中有价元素综合回收技术,采选或冶炼过程中废水净化回用和废渣综合利用技术;研究电子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有价金属综合回收产业化关键技术与装备;研究轻质高强、级配良好、导热系数低的新型建筑保温材料,研究装配式建筑的关键技术与产品。
预期成果:形成可产业化的资源高效绿色开采与提取新技术3~5项;电子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新技术与装备3~5项;节能建筑新产品与新技术4~5个。建立示范应用工程1~2个;形成1~2项国家/行业技术标准;申请发明专利5项以上;预计年新增产值5亿元以上。
实施年限:3年
二、平台基地计划
(一)科技创新平台
1.建设目的:对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研究开发、人才培养、设备设施完善、运行管理、开放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贡献的创新平台进行绩效奖励,培育新建一批国家级创新平台。
2.申报对象:2016年度申报新建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作已结束,目前正在评审中。本次申报为组建一年以上,拟申报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3.申报条件:
(1)近五年主持承担了至少1项符合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的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或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在科学研究中取得了重要的科技创新成果,或拥有已实现或能够实现工程化和产业化,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科技成果。主要完成并获得1项省级二等奖以上的科技奖励。
(2)至少有1名在国内本学术或技术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或技术带头人,并拥有国家或省级科技创新团队。
(3)拥有实验场地不少于2000平方米,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
(4)在本学术、技术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国际和国内影响力,主持或承担了不少于1次国内外同研究领域的学术(技术)交流会议。
(5)有相对独立的组织管理机构,运行管理情况良好。依托单位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能保障平台进一步建设和发展所需经费。
4. 资助方式: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绩效奖励的形式给予经费支持。
(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省级(培育类)
1.申报对象:经省政府批复的省级高新区,并拟申报国家级高新区。
2.申报条件:
(1)园区内基础设施配套较好,交通、能源、通讯比较方便,对外开放和投资环境较好,具备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氛围和条件。
(2)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要求。园区规划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园区污染集中治理设施与规划、建设同步,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
(3)园区内高新技术产业突出,且园区制定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具有较强的指导性、操作性,且园区功能分区合理,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明确,产业特色明显。
(4)园区申请审核前,园区内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不少于5家,园区内的研发经费占园区内生产总值2%以上。
(5)具有良好的体制、政策环境。具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编制人员,且有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负责统计、知识产权等工作,建立知识产权制度,并拥有一定的专利数量,园区管委会有专人专职负责推进自主创新工作,园区所在地政府对园区有明确的支持措施及政策保障,有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高新区政策的具体政策规定。
3.资助方式:根据运行情况,实行后补助。
(三)众创空间——省级(培育类)
1.申报对象:经省科技厅批复的省级众创空间,并拟申报国家级众创空间。
2.申报条件:
(1)以服务科技创新创业为宗旨,具有明确的发展方向。
(2)运营者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也可以是依托上述组织成立的相对独立的机构,由具备创新创业服务能力的专业团队运营管理;有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包括项目(或企业)孵化的入驻评估、毕业与退出机制等。
(3)成立时间在半年以上。
(4)服务团队和主要负责人要具备一定行业背景、丰富的创新创业经历和相关行业资源,人员的知识结构、综合素质、业务技能和服务能力能够满足大众创新创业服务需求。
(5)具备完善的基本服务设施,能够为创新创业者提供一定面积的、免费或低成本的开放式办公空间和办公条件。专注于特定产业或技术领域的众创空间,还应提供研究开发、检验测试等公共技术平台。
(6)设立投资基金,或聚集天使投资人与创投机构,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和融资服务,促进创业者持续创业。
(7)建立创业导师服务机制。具备清晰的导师工作流程,具备能满足创业者需求的由天使投资人、成功企业家、技术专家等为主的专兼职创业导师队伍。
(8)能够向创业者提供研发设计、科技中介、金融服务、成果交易、认证检测等专业化服务。组织创业者开展日常性创业沙龙、创业训练营、项目路演、创业大赛等活动,实现线上与线下相结合。
(9)已入驻与其服务功能和能力相匹配的创客、创业团队。
3.资助方式:根据运行情况,实行后补助。
(四)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省级(培育类)
1.申报对象:拟在“十三五”期间申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省级大学科技园。
2.考核指标:
项目执行期满,需满足以下条件中任意5条。
(1)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年均增加5%。
(2)孵化器内在孵企业年均增加5%。
(3)在孵企业获得知识产权授权数年均增加30%。
(4)在孵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年均新增1家。
(5)毕业企业数量年均增加5%。
(6)毕业企业总收入过千万企业年均增加1家。
(7)毕业企业纳税总额年均增长8%。
(8)毕业企业为社会提供就业机会数量年均增加6%。
(9)创业导师新增2名。
(10)种子资金年均增加8%。
3.资助方式:根据运行情况,实行后补助。
三、人才团队计划
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围绕产业转型升级,立足提升重点领域技术创新水平,瞄准引领带动我省高层次人才和省优势科技创新团队冲击国家级人才和创新团队的目标,通过计划项目支持的方式,遴选和培养一批有实力打造成国家级人才和创新团队的省级人才、团队,培育提升本土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的研发能力。
(一)科技创新人才
1.申报主体条件:
(1)申报人须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且全职在赣工作,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企业科技人才适当放宽)。
(2)申报人须获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青年科学家(省杰出青年人才)、赣鄱英才、井冈学者以上人才称号。并且主持过国家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和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青、重点和面上项目,省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之一。
(3)承担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青年科学家、省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未验收结题的不得申报。
2.申报项目支持重点:针对航空制造、半导体照明、生物和新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现代农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我省优势特色产业的前沿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产业化开发,提升我省科技持续创新能力和学术地位。
3.支持强度:50万元/项。
(二)优势科技创新团队
1.申报主体条件:
(1)团队已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团队称号。
(2)团队已有省级以上研发平台,承担过省级以上重大(点)科技计划项目或重点工程、重大建设项目的重点研发任务。
(3)团队研究方向稳定,符合我省产业发展需求,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运行机制健全,保障措施可行。
(4)团队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全省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5)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可跨单位协作。
(6)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8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7)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是原团队的负责人或核心成员。已承担了此类项目的团队须项目验收后方可申报。
2.申报项目支持重点:
(1)申报的项目要与创新团队确定的研究方向一致。
(2)申报的项目聚焦航空和先进装备制造、半导体照明、生物和新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现代农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我省优势特色产业,突破行业关键核心技术,抢占技术制高点和价值链高端环节,推进产业迈向中高端,获得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
(3)鼓励项目实施采用“多元开放、集成高效”的协同创新机制,突出企业主体、市场化导向、产学研用结合,促进创新要素有机融合、优质资源充分共享,提升整体创新效能。
(4)通过项目的实施显著提升团队的创新能力和研发水平,在项目2-3年的执行期结束后,团队基本具备竞争国家级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的资格。
3.支持强度:50-100万元/个。
版权所有 © 景德镇陶瓷大学科学技术处
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景德镇陶瓷大学 邮编:333403 联系电话 0798-8499229 传真 0798-8499229
技术支持:景德镇陶瓷大学移动互联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