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科研人员:
2016年校级自选(青年基金)、博硕士启动费项目项目结题工作已经开始,请欲申请结题的科研人员抓紧时间,准备材料,于2016年9月28日前,将结题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结题申请表一份、相关成果复印件(项目完成成果必须与项目立项时所要求的一致)交至各院系科研秘书处,统一送至科学技术处,逾期不再受理,特此通知。
同时,2016年度校级自选(青年基金)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一般项目:职称副教授(含副教授)以下,硕士学历(含硕士)以下;青年基金:35周岁以下,职称副教授(含副教授)以下,硕士学历(含硕士)以下。
二、 凡承担校级课题(含硕士启动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尚未结题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全脱产在外单位学习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重点资助与学校重点学科、新型学科建设密切相关的项目;与学校新增或近期可望申报的博士、硕士授予点专业相关的项目;与学术梯队建设密切相关的项目。
五、研究周期不得超多2年;
六、申报书双面打印,申请书一份,活页五份,院系签好申报意见,并盖章。
请符合以上条件且欲申报的科研人员将符合要求的材料报送至各院系科研秘书处,由各院系科研秘书填写好汇总表后交至科学技术处。申报截止日期:2016年10月10日。填报过程中,若有疑问可咨询科学技术处。
联系人:刘卫 13307982332 江毅13517984064
联系电话:0798-8499229
科学技术处
201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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