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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4-06 点击: 作者: 来源: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处 
 

各院系及相关科研人员:

接江西省科技厅(赣科发成字〔201620号)文件,根据《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以及《江西省科技厅关于科技奖励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要求,现将2016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和要求

2016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采取单位推荐或专家推荐两种方式。

(一)单位推荐

1.江西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各推荐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推荐本地区、本部门的优秀项目。推荐的项目应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并责成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相应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省科技奖的申报推荐程序,原则上按照候选项目第一候选单位(人)的直属或属地关系逐级申报,经符合《奖励办法》规定的推荐单位审查合格后推荐。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科技进步奖候选项目,若第一候选单位是省外的,且已在我省实施应用,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我省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经征得第一候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可以按照省内排序最前候选单位的直属或属地关系申报推荐。

中央在赣单位完成的项目,可以按照属地关系或行业归口关系或代管关系申报推荐。省科技厅直属单位和没有明确主管单位的候选项目、候选人由所在地设区市推荐。

2.江西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应当是经2年以上(距2016430日满2年)与在赣中国公民或组织的国际科学技术合作中,对我省科学技术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科学家、工程技术人员、科技管理人员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管理等组织。

(二)专家推荐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获得者,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的获得者(名列前二位),可2人以上共同推荐所熟悉的学科(专业)1项。

(三)推荐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凡推荐2016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候选单位、候选项目,其科技成果必须在2016325日前完成登记,并在430日前成果无异议;同时推荐项目(人选)必须符合《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推荐要求和下列条件:

1.推荐江西省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应当于2014430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4430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列入国家或省部级、市厅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3.候选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1个推荐项目的前三位完成人参加省科技奖评选。候选人不是候选单位或申报单位的,应当经所在工作单位出具书面同意意见,并提供对项目所做出的创造性贡献的原始证明后推荐。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以及在项目实施期间身份为党政机关公务人员的,一律不得作为省科技奖的候选人。

二、推荐书填写要求

推荐书是江西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推荐单位(专家)按照《2016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要求填写审核,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内容要准确、客观。候选项目(人选)申报需在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网站(http://218.64.59.122/)下载“2016科技奖项目填写系统(2016客户端)”,离线填写推荐书,登录“江西省科技成果奖励评审系统”,按照要求上传、提交。

候选项目(人选)不得有涉密内容。

三、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请推荐单位按规定做好2016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的填写、审核工作,并以正式公函的方式报送推荐材料。发函要求为:各设区市推荐单位应是人民政府或办公厅发文,省直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以及其他直属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推荐单位应是部门发文;经省科技厅认定的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推荐单位,应以单位法人名义行文,并由本单位法人代表签字认可后报送发文。

报送的推荐材料包括:⑴推荐函1份,内容应包括推荐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推荐项目数量和汇总表(附件1);⑵纸质推荐书原件1份,推荐书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要封皮;⑶江西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项目还需附3套科普作品。

四、推荐工作安排

1推荐本年度省科技奖候选项目,不设推荐指标限额。请预申请江西省科学技术奖项的科研人员请于2016410日前跟科技处联系,科技处将与省厅联系申请推荐号和效验码。根据推荐指标数,生成报奖项目的密码,并分发给相应的项目候选人(错过时间视为放弃)

2.申报单位(人)用项目推荐号和校验码登录《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申报推荐系统》,按规定填写项目推荐书主件,导入附件电子文档,确认填写完整、准确后,在网上向推荐单位(专家)提交,将在线打印的纸质推荐书主件、连同附件按要求提交给推荐单位审核。

3.推荐单位(专家)对提交的项目应当在网上进行严格的形式审查,确认完整、真实、无误后,填写推荐意见并完成网上推荐。网上申报推荐截至日期为422日。

4.项目纸质推荐材料报送截至日期为426日,逾期不予受理。

  人:刘卫  江毅

 联系电话:0798-8499229

附件1.推荐2016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项目(人选)汇总表

      22016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网上另发)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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