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科研人员:
为进一步做好知识产权政策法规等顶层设计,服务科学决策,支撑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根据《江西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精神,我局将于近期启动2016年度江西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具有研究能力的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均可按规定申报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暂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
二、研究领域
各申报单位应按照《2016年度江西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自行设计项目的具体题目和研究内容进行申报。
三、申报要求
1.在研或未完成结题(包括结题未通过)的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2.申报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或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已经立项的,作撤项处理。
3.软科学研究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2017年10月31日。
4.为进一步提升软科学研究水平,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申报单位要认真做好所申报项目已有研究成果的检索工作,在深入了解已有软科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创新性研究。
四、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实行书面申报的方式。各申报单位请登录江西省知识产权局网站(www.jxipo.gov.cn)下载资料,按照有关要求填报《江西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
2.申报人自主申报,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进行推荐。同一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省直有关部门为项目申报主管单位,负责组织、推荐本地区、本部门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本计划项目。为保证申报工作质量,各主管部门对推荐项目进行初评,按课题质量排序,填写报送项目汇总表并盖章。根据教育厅文件指示,我校限报一项。
3.各申报单位请于2016年6月10日前,将《江西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4份及电子件报送各院系科研秘书处,汇总后统一报至科学技术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江毅
电 话:0798-8499229 邮 箱:tykyc@163.com
附件:1.2016年度江西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2016年度江西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
科学技术处
2016-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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