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科研人员: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和三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引导和鼓励我省文化艺术科研人员钻研业务、不断创新,多出成果、出好成果。接江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紧急通知,为推进我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更多决策依据和创新发展思路,掀起文化建设新高潮,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江西省艺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暨汇编工作。因时间紧迫,请各学院科研秘书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承担艺术规划项目负责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文化艺术科研工作是文化艺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理论导向和业务指导作用。江西省艺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暨汇编工作是以抓好艺术科研成果转化,全面提升我省艺术科研水平,促进我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为目的。
二、评奖原则
进一步调动我省广大文化艺术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提高艺术科学研究水平,发现并推出一批艺术科研成果精品。
三、成果参评条件
(一)参评范围要求:以江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为依托项目,且第一作者为项目主持人的科研成果(既包括已经结项项目的成果,也包括在研项目的阶段性成果),每位项目主持人限报2项;
(二)申请评奖的成果形式:包括公开出版或发表的专著、论文、研究报告、调查报告、工具书、资料汇编、译著等;未经公开出版或发表,但确有重要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并作为有关部门决策依据的研究成果,也可以申请评奖;
(三)其他注意事项:参评成果的作者为2 人以上的,应附有其他作者同意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评奖范围、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著作权存在争议的均不得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本次评奖由个人提出申请,填写《江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优秀成果奖申请书》(附件1);
(二)为保证申报科研成果的质量及真实性,报送的材料要由所在单位进行严格审核。
(三)申报材料包括:①《江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优秀成果奖申请书》、②参评研究成果一式三份(1份原件,2份复印件)、1000-2000字成果摘要(含亮点、创新点);③各种材料电子稿(申报书、汇总表、相关文章的扫描件),电子稿请个人名字命名。
(四)申报者于2015年元月25日前将材料交至各院系科研秘书处,科研秘书汇总后于2015年1月26日上午10:30交至科技处办公室,逾期不受理。
五、评选及汇编
对申报的研究成果,我省文化厅将组织省内各学科专家进行评选,对获奖成果予以表彰。同时,对获奖的优秀成果将汇编收录,提供给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联系人:江毅 13517984064 刘卫13307982332
科学技术处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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