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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1-14 点击: 作者: 来源:

相关科研人员

为进一步做好江西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更好地完成项目研究,提高项目完成率和成果优秀率,根据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开展省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年立项的在研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包括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详见《关于印发2022年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立项项目的通知》赣社规字〔2022〕12号),已结项的不纳入检查范围。

 二、时间安排

      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6日。

   三、检查内容

1.项目研究进展情况。

2.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情况。

3.经费管理情况经费使用是否符合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4.存在的问题以及项目研究工作下一步计划。

四、 检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填写中期检查表,并根据检查内容撰写中期检查报告,请各学院(部门)于11月26日前将EXCEL版汇总表、WORD版中期检查报告统一打包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xmsb@163.com(注意“省社科基金中期检查”字样)

请各学院(部门)及时通知到相关项目负责人,对其他未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加强自我管理,切实做好项目管理各项工作。

联系电话:0798-8499229,联系人:万萍

 

 

科学技术处

                             2024年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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