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为落实江西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江西省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完成我校绩效评价填报工作,结合当前江西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正更新调试的实际情况,现就填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鉴于当前评价系统暂无法稳定填报,请各单位先行对照附件申报表完成线下填报,待系统正式稳定开放后,科技处再统一组织线上系统填报。
二、填报范围
仅需填报本部门原值5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在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开放共享情况。
三、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包括组织管理情况、运行使用情况、共享服务情况等3个部分。
组织管理情况:侧重评价参评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管理及服务能力,主要包括科研设施与仪器购置统筹管理和实验技术队伍建设等情况。
运行使用情况:侧重评价参评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服务本单位情况,主要包括年平均有效运行机时和运行使用成效等。
共享服务情况:侧重评价参评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对外单位服务情况,主要包括入网率、共享率、服务民营企业成效和服务其他创新主体成效等。
四、核心填报要求
1、严守运行机时标准
我校为高等学校,需严格按照指标要求填报,详见《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附件2),请各单位精准核算、规范填报。
2、数据必须有据可查
所有填报数据(运行机时、共享服务、服务收入、项目成果等)务必准备完整支撑材料(仪器使用记录、服务合同、发票、项目文件等),确保数据可追溯、材料可核查。
江西省科技厅将对填报数据开展集中审核与现场核查,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实行“一票否决”,并纳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于5月15日前,将《江西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pdf格式、word格式或压缩文件格式)发送至邮箱:chenglei69@163.com,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后提交。
附件:1. 江西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申报表
2. 江西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指标体系
联系人:程磊
联系电话:0798-8499123
科学技术处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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