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江西省科技厅发布《关于征集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江西)项目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由我省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共同出资设立,旨在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吸引和集聚全国的优势科研力量,围绕江西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聚焦其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促进跨区域、跨部门的协同创新,推动我国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
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发布、申请受理等工作,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运行机制和有关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并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类型项目按规定共同限项申请。项目一般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支持项目”形式予以资助,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
二、重点领域
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的实施内容,应注重目标导向,重点围绕生物与农业、环境与生态、能源与化工、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现代交通与航空航天等领域进行征集凝练。
三、指南相关要求
(一)指南研究方向要求
1.科学性。应围绕江西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产业发展中的紧迫需求、行业发展中的共性问题提出,内容应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特色鲜明,具备创新性;体现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避免出现“开发”等非基础研究常用词汇;避免选取陈旧或重复资助的研究方向,特别需要避免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科技部其他已资助项目的重复。
2.规范性。应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文字表述简明扼要、高度凝练,避免出现语句不通顺、字词重复、丢字错字等问题。每条指南建议方向严格控制在25个字以内,指南研究内容严格控制在三至五句话(120字以内),同时只能涉及一个科学部,并明确至少一个二级学科代码,代码请查询https://www.nsfc.gov.cn/p1/2931/3971/4002/gjzrkxjjsqdm2026.html。
3.包容性。研究方向要具有一定的包容性,不出现明显限制性要素,且有其他相关团队开展研究,确保一定的竞争性。
4.导向性。在具有一定包容性的前提下,尽可能体现江西省的需求、优势和区域特色,面向全国有较强竞争力。指南建议中的关键词汇可加粗并注解说明。
5.安全性。指南建议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需注重防范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科技安全风险,遵循科研伦理准则,且不得含有保密的内容。
(二)指南建议人要求
1.指南建议人应具有牵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至少2项面上项目或1项面上以上(含“四小青”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类型项目的经历,且近五年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点支持45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牵头提出指南建议。
2.指南建议人在填报指南建议前,请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的有关管理规定,了解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的有关规定、要求、责任和资助范围等。
3.支持由科技界和产业界共同围绕江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凝练科学问题,提出指南建议。企业提出指南建议需联合省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注册依托单位。
四、征集时间及方式
(一)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指南申报工作,于2026年9月24日12:00前,将本部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江西)指南建议及专家论证意见表》(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江西)指南建议汇总表》(附件3)纸质件扫描版(加盖部门公章)与可编辑电子版报送至科学技术处邮箱。指南建议由推荐部门统一报送,不支持个人单独报送。
(二)科学技术处将根据指南建议推荐情况,组织专家论证后,报送江西省科技厅,最终申报指南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正式发布的指南为准。
校内联系人:许艳娜
电话:8499229
附件:
1.省科技厅通知链接:https://kjt.jiangxi.gov.cn/jxskxjst/col/col27029/content/content_2098234509562032128.html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江西)指南建议及专家论证意见表(请登录科管系统查看)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江西)指南建议汇总表(请登录科管系统查看)
科学技术处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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